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 ...
李希圣。 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再和补庵新正三日同往山中值顾宪副。明代。施渐。 孟月逢春早,时芳欲满林。偶同长者席,况似谷中音。斜日下清磬,高云过客襟。回舟傍微月,犹听隔溪吟。
升堂颂古五十二首 其十四。。释怀深。 一切法不生,一切法不灭。若能如是解,诸佛常现前。
题兴国寺碧落轩 其二。宋代。陈渊。 休论暮四同朝四,且说前三与后三。造物戏人无足较,老禅深处要重参。
寄诗(一作绝微之)。唐代。崔莺莺。 自从销瘦减容光,万转千回懒下床。不为傍人羞不起,为郎憔悴却羞郎。
鹧鸪天 题樊会公小像。明代。宋琬。 曾向车中看璧人。金丸珠勒冶城春。只今老作青溪长,犹是当时折角巾。姿卓荦、骨嶙峋。画师摩诘是前身。知君埋照饶深意,新筑糟丘号酒民。
寄题武陵柳氏所居二首其二康乐楼。宋代。苏辙。 邑居欲尽溪山好,不作层楼无奈何。岩谷满前收蜡屐,漪涟极目卷渔蓑。安心已得安身法,乐土偏令乐事多。千里筠阳犹静治,还家一笑定无他。